清代经过顺治、康熙朝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逐渐繁荣,而社会经济的繁荣需要更多的流通货币,也就是铜钱。铜钱的铸造需要有比例合适的铜与铅,才能保证铜钱的质量,便于流通。制作铜钱则需要大量的铜,康熙朝铸造铜钱的比例是“铜六铅四”,质量较高,但是到了雍正初期铜的产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出现“各省未得流布,民不敷用”的状况。由于铜材的匮乏,只能以次充好,提高铜钱中铅的含量来弥补,即“铜铅各半”,有些地方甚至是“铜四铅六”,导致铜钱的铸造质量下降,铸字模糊,在铜钱上留有沙眼,从而给铜钱的流通带来极大的不便。
面对这种情况,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户部疏奏“欲杜私毁制钱之弊。必先于铜禁加严。……惟在严立黄铜器皿之禁。今请红白铜器、仍照常行用。其黄铜所铸、除乐器、军器、天平法马、戥子、及五斤以下之圆镜、不禁外。其余、不论大小器物、俱不得用黄铜铸造。其已成者,俱作废铜交官,估价给值。倘有再造者,照违例造禁物治罪。失察官员,买用之人,亦照例议处”,此提议得到雍正皇帝的批准。于是正式颁布“禁铜令”,即从皇帝到文武百官,再到平民百姓,都禁止使用铜器,民间使用的铜器都要上交,朝廷除礼部在祭祀时需要制造铜器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准再制造铜器,已经制成的,当作废铜上交,造价补偿。同年九月,雍正皇帝再度下旨“惟准三品以上官员用黄铜器具,其他一概禁止”。还特谕京城文武百官满汉军民人等交售铜器,雍正皇帝本人亲自带头,宫中不用铜器。
自“禁铜令”颁布后从皇帝、群臣百官直至平民百姓,自上而下都停止使用铜器。但是,在如此大规模地收缴、禁止生产铜器之后,宫廷所需的大量陈设器、祭祀器以及生活器皿又从何而来呢?“禁铜令”对宫廷生活的影响之大可见一斑。这样一来宫廷内的陈设、祭祀和生活中使用的铜器,就要求有相关的替代品出现,于是宫廷的御用陈设、祭祀、生活等器具均由铜器改成瓷器,这就要求景德镇御窑厂大批量生产符合需求的上等瓷器来满足宫廷的日常生活需要。唐英曾说“余于雍正六年(1728年)奉差督陶江右……迄雍正十三年(1735年),计费帑金数万两,制进圆琢等器,不下三四十万件”,“一岁用淮安板闸关钱粮八千两,每岁秋、冬两季,顾觅船只、役夫解送圆、琢器皿六百余桶,岁例盘、碗、钟、碟等上色圆器,由二三寸口面以至二三尺口面者一万六七十件,其落选之次色有六七千件不等一并装桶解京以备赏用”。可见自“禁铜令”颁布后景德镇御窑厂每年生产的官窑瓷器数量之多是前朝历代所不能比拟的。
为了满足宫廷对于铜器制品的需求,景德镇御窑厂创烧出古铜彩瓷器,装饰效果几可乱真。古铜彩是模仿古代青铜器的效果,俨然若青铜制品,古朴厚重,散发着沧桑的味道。通常是在茶叶末釉或铁锈花釉上,用红彩、蓝彩、绿彩等低温彩来表现古朴斑斓的铁锈斑点,或以金彩摹绘璀璨的错金银的图案,有的还将金箔洒满器身,以模仿铜炉洒金片的效果,最后在低温中二次烧成,其质感和色彩与青铜器相若。古铜彩瓷器的造型逼真生动,古朴典雅,奢华大气,是清代景德镇官窑的特殊品种,工艺考究,仅供皇室宫廷使用。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随着“滇矿”(即云南铜矿)的大规模开采,每年能够运至北京的铜材约630万斤左右,极大地缓解了国内的“铜荒”,户部的铜钱铸造趋于正常,铜钱质量得到保证,宫廷日常生活所需铜材的供给也变得充足,因此雍正四年颁布的“禁铜令”被废止,景德镇御窑厂烧造官窑瓷器的费用也被逐年削减,在嘉庆四年(1799年)嘉庆皇帝甚至下旨规定每年“统以五千(两)为率”(引自蓝浦《景德镇陶录》),于是古铜彩瓷器的烧造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作者:施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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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聪 孙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