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铸件的质量应该按照哪些技术要求验收,一直以来很多小伙伴没有一个系统的答案,今天青岛景顺诚就独家分享给大家铝合金铸造件有哪些技术要求。
1、化学成分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4-1994的规定。
2、力学性能
2.1、当采用铝合金铸造件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4-1994规定
2.2、当采用铝合金铸造件本体检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铝合金铸造件尺寸
3.1、铝合金铸造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铝合金铸造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参照表5;其标注方法按GB/T15114-1994的规定。
3.4、铝合金铸造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4、铝合金铸造件需要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5114-1994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余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5、表面质量
5.1、铝合金铸造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T15114-1994的规定。
5.2、铝合金铸造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5.3、铝合金铸造件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5.5、铝合金铸造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5.6、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7、铝合金铸造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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